此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仅适用于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
他校外教育机构教师。
参考职称文件:
教研科研条件
(一)具有策划、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区域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教师发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实践,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有优势研究领域,任现职以来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1 项,或参与国家级本专业教育教学科研、改革课题 1 项(除主持人外排名前 3),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较好地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或教师专业发展指导。
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除主持人外排名前 3)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行教育教学类、教师专业发展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12 万字)。
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 YI 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的高水平论文 4 篇,至少 2 篇为近 3 年内发表。
5. 任现职以来主编或参编(除主编外排名前 3)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科教材、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的教师教学用书 1 部。
6.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教研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项目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或设计的教育教学资源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采用。
7.任现职以来主笔或参与主笔(除主笔外排名前 3)完成的教育政策研究成果转化为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文件或决策参考。
教育教学著作征集作者:
《**教育**管理》
《融合教育**教学**》
《教育管理**教学质量提升**》
《**教育管理**教学艺术》
《**教育管理体系构建**》
《信息化视角**学生教育管理**》
《**班级教育**》
《教育教学**素质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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